- 拒絕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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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是國家法律明令禁止并重點打擊的經濟違法犯罪行為。大量血的事實和教訓證明:非法集資是陷阱,是侵吞民眾血汗錢的“絞肉機”,是嚴重危害國家、社會安定和民眾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遭受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非法集資的手段和花樣層出不窮,但“萬變不離其宗”。為了幫助市民朋友們辨識非法集資,防止上當受騙,投資者在投資前一定要做到“三看”。
一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必須經過法定部門審批。在參加集資前,不僅要看他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經營范圍,更要看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出具的金融業務許可證件及其許可范圍,查看是否取得金融監管部門的批準文書,理財產品類別是否在其批準的經營范圍內。只有工商營業執照,沒有金融監管部門批文,是不能銷售理財產品的。
二看:是否承諾高額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高額回報的特點,同時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或投資收益回報,即通常所謂的“保底”條款。一些不法分子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投資,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對于高息理財產品我們要了解它是否符合市場經營規律,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盲目相信熟人介紹、專家推薦,審慎投資。
三看: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所謂“不特定對象”是指社會公眾。一些不法分子為了騙取社會公眾信任,讓更多群眾上當受騙,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通過各類媒體進行包裝宣傳,在高檔場所舉行推介會、知識講座,邀請名人、學者站臺造勢,展示與領導合影及各種獎項、各種頭銜和身份證件,雇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制造虛假聲勢,騙取社會公眾投資。還有一些公司借助互聯網開展宣傳、銷售、資金支付、歸集并轉移資金,引誘群眾參與,形成了“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比如宣稱“零元購物”“購物返本”“消費=儲蓄”并發展會員的“消費返利平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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