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洗錢宣傳】潛伏在身邊的洗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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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一詞來源于一個小故事,在20世紀20年代,美國芝加哥黑手黨的一名金融專家購買了一臺投幣式洗衣機,為顧客清洗衣服并收取現金。每天晚上計算當天的洗衣收入時,他就把其他非法所得的贓款混入其中,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扣去其應繳的稅款外,剩下的非法得來的錢財就被洗成了他的合法收入,形成了現代意義上最早的“洗錢”。
此后,我們將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交易、轉移、轉換等各種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稱為“洗錢”。
在很多人的眼里,洗錢一詞距離自己很遠,其實不然,洗錢的案例在我們身邊比比皆是,只有了解這些案例,清楚作案手法,才能有效保護自己,遠離洗錢活動。
經典案例
1.案例一:溫州夫婦非法吸存3.8億元,被曝投資煤礦洗錢
胡某夫婦二人在溫州當地及上海金山擁有兩家工藝品有限公司,另有燈飾公司、電子公司及房地產公司等多項產業。2008年以來,夫婦倆分別以廠房建設、銀行還貸、購買杭州蕭山某處碼頭為名,并用高息回報為誘餌,先后向葉某等20余名企業家和民間投資人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幣3.8億元。同時,二人再以個人固定資產為抵押,向多家銀行貸款4.1億元。2011年12月,胡某公司出現資金鏈斷裂,使得他們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無法償還。在長期追債無果的情況下,債權人葉某等人于2012年向警方報了案。胡某夫婦名下除了被公安機關查封的資產外,尚有巨額資金流向貴州一煤礦,且二人為了隱匿非法所得的資金,與胡某的姐夫吳某通謀,以吳某的名義對煤礦進行投資并占有一定股份。
2.案例二:身份證借他人使用,卷入洗錢案件
老李是一名下崗職工,有一天警方突然找上門來,說接到舉報發現在小區的一處空房內發現存有900多萬巨款,經調查發現房主是老李。但是老李堅決否認自己買過房,經過回憶老李才想起來,數月前曾把自己的身份證借給了妹妹。原來老李的妹妹正是某局長的妻子,為了隱瞞其丈夫受賄所得,她借親屬的身份證件購買了多處房產進行洗錢。
3.案例三:用自己帳戶給他人提現,被判洗錢罪
韓某在其姐夫倪某的公司工作,得知倪某被追債后,韓某為幫姐夫早日還債,提供本人賬戶,讓倪某及其公司以集資詐騙和騙取貸款的方式騙取資金并轉入其賬戶,隨后韓某在多個銀行將非法資金取現后轉交給倪某。最終韓某被認定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小編提醒:
洗錢是很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為,會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安全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洗錢不只是發生在新聞媒體的報道中,更是發生在我們身邊,或許我們自己不會主動參與到洗錢中,但可能由于我們的不了解,或者疏忽,會不經意陷入到洗錢犯罪中,給自己造成損失。大家要保護好自己,知法懂法,提高警惕,遠離非法洗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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